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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防雷建筑指的是什么

来源:www.qxcxkj.com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7日

  什么是第二类防雷建筑?

  1.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的防雷保护。

  2.国家一级馆、办公楼、大型展览馆、大型火车站、大型供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并配备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4.制造、使用或储存爆炸性物质的建筑物,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造成较大损害和人身伤亡。

  5.1区有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但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造成较大伤害和人身伤害。

  6.2区或11区有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密闭气罐。

  8.部、省办公楼等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

  9.估计雷击大于0.3次/a的居民楼、防雷办公楼等一般民用建筑,11区所谓爆炸危险环境,是指有时积尘上升,偶尔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1区爆炸危险环境中的建筑物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异常情况下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2区爆炸危险场所是指正常情况下不能出现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或者即使出现也只是短时间存在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

  A.防止直接雷击的措施:突出屋顶危险气体、蒸汽或灰尘的管道,如辐射管、呼吸阀和排气管的防雷要求;

  (1)金属物体不设避雷器,但应与屋顶防雷装置连接。

  (2)屋面接地产品保护范围以外的非金属物体,应安装避雷器,并与屋面防雷装置连接。

  b、防雷及感应防雷措施:

  防止感应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管道、框架等主要金属物体。建筑物内应连接防雷接地装置或保护地线

  2.平行敷设的管道、框架和电缆金属护套等长金属物体应在一级建筑中防止感应闪电,但可以避免跳线。

  3.建筑物内防雷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个。

  C.防感应雷措施: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架空金属线槽敷设的电缆引入时,电缆金属护套和金属线槽应在户端接地;高度大于45m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特殊规定:高度大于45m的加筋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应采取以下防侧面撞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1、钢架和混凝土钢筋应相互连接。

  2.避雷线装置的引下线应采用钢柱或柱钢筋。

  3、应在45m及以上的外墙栏杆、门窗等大型金属物体上连接避雷装置。

  4.垂直敷设的金属管和金属物体的顶部和底部连接有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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