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工程步骤:
一、测前检查
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
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构)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
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装卸场地应有防静电接地。